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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典型案例

出处:    日期:2012/11/7

1、首例单位内幕交易罪
厦门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的上海祖龙案,是首个法人单位犯内幕交易罪。创兴科技(600193)是厦门的一家A股上市公司,目前已经更名为创兴置业。2007年2月开始,原董事长陈榕生计划将其所控制的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资产注入创兴科技,由此也开始了一个内幕交易。2007年初开始筹划资产注入时,陈榕生将他控制的上海祖龙、上海振龙等公司的资金5090万元,陆续转入其控制的股票账户,利用内幕信息大量买卖创兴科技股票。股价从3月初的5元/股左右一路上涨到5月8日的16.54元/股。尽管5月24日创兴科技发布公告取消了相关资产注入方案,但他已获利丰厚,累计账面盈利1915万多元。厦门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陈榕生任董事长的上海祖龙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罚金1915万余元;陈榕生本人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上海祖龙违法所得1915万余元上缴国库。上海祖龙因此成为首个因内幕交易被刑事判决的法人单位。
 
2、首例过失泄露内幕信息
2007年10月,珠海格力集团准备将房地产业务借壳上市,格力集团副总裁、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董事长鲁某委托况勇联系寻找壳资源。况勇曾任格力集团财务部副部长、格力电器董事会秘书、格力集团投资部部长等职,2005年从格力集团辞职。况勇通过其同学黄某找到了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韩某,商谈海星科技卖壳事宜。但就在双方口头达成一致意见的当天(10月25日),两个神秘账户分别动用35万多元和25万多元,买入海星科技55000股和39600股,第二天海星科技就涨停了,随后股价一路飙涨。经查,两个神秘账户的主人一个叫徐琴,一个是李某,这是一对夫妻。特殊的是,徐琴是格力地产借壳上市谈判主要参与者况勇的外甥女,更特殊的是,况勇妻子张蜀渝是徐琴账户的全权代理人。在调查过程中,况勇否认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而是表示自己与海星科技联系格力地产借壳一事时,妻子在电话里听到了,妻子张蜀渝也称是从丈夫打电话中听到此事,因而推荐徐琴买入海星科技股票,这次操作最终获利112346.05元。对于这种情况如何认定,最终证监会还是认定这是内幕交易,属于重大过失泄露内幕信息和意外被动获知、传递内幕信息案例,是我国证券市场第一起类似案件。
3、利用内幕信息炒股亏损也要处罚
江苏银洲置业集团(以下简称银洲集团)是江苏省一家主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集团,一直在寻求借壳上市的机会。2008年初至6月,通过当事人倪锋介绍,与时任上海北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孚集团)法定代表人、ST兴业董事长秦少秋多次接触,商谈重组ST兴业事宜。6月1日,银洲集团董事长沈某和秦少秋就支付对价等重组事宜进行了面谈,次日银洲集团向ST兴业提交重组建议书。6月25日,银洲集团因种种原因退出重组,此后“ST兴业”股票连续跌停。在内幕信息形成期间,北孚集团利用其实际控制的上海福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证券账户买入“ST兴业”1,092,250股,截至2008年7月7日,该证券账户亏损208.67万元;倪锋利用其控制的高波证券账户、卞云美证券账户买入“ST兴业”1,933,099股。截至2008年7月7日,该2个证券账户亏损145万元。2008年5月,倪锋将银洲集团正在重组ST兴业的事情告知了朋友柳驰威,并推荐其买入“ST兴业”股票。柳驰威买入“ST兴业”112,532股。截至2008年7月7日,该证券账户亏损8.47万元。虽然当事人利用内幕信息炒股形成亏损,但并不影响其内幕交易行为的性质,证监会依据《证券法》对当事人处以以下处罚:一、对北孚集团处以50万元罚款;二、对秦少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三、对倪锋处以15万元罚款;四、对柳驰威处以3万元罚款。
 
4、合理推断认定内幕交易
2007年3月至6月,李际滨作为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富华)副总经理、黄文峰作为粤富华离任不久的董事、时任资金部部长,二人主要通过参加粤富华总裁办公会议的机会,知悉了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分红方案的动议、磋商与进展的基本过程与总体情况,并且明确了解分红事项对公司业绩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6月14日,粤富华发布重大事项公告称,公司全资企业珠海电力集团于6月13日收到参股18.1